她说每个人都欠她一个交代,我欠的最多。
我是程宇辰,今年二十四岁。用她的话说,是一株活了二十四年才Ga0清楚自己要什麽的草。
十八岁的我在飞机起飞的时候,隔着窗户看台湾变成一片模糊的绿sE,跟自己说:程宇辰,你做了最理X的决定。我们家欠债四百多万,我的奖学金一年抵七十万还有生活费,弟弟才九岁,妈妈的白头发一个月多过一个月。感情是奢侈品,理X的人在破产的时候,要先变卖奢侈品。
我用了五年才懂:她从来不是我的奢侈品。她是我的必需品。变卖必需品的人,不叫理X,叫笨蛋。
那五年怎麽过的,不重要,讲起来像卖惨。挑几件事讲就好:我的手机相簿有一个加密资料夹,密码是她的生日;我的小号追踪了三个人,她、尹茜、阿满早餐店;每年一月一号,波士顿的凌晨,我会登入大号,看着她的头像,把「新年快乐」打出来又删掉,五年,五次;她生日那天是台湾时间的白天、我的深夜,我会开着她的页面等,等她发蛋糕照,发了,代表有人帮她过生日,我就能睡了。
你问我在等什麽?我也不知道。大概在等一个自己敢回去的理由,或者等那句诅咒失效——等她的限动出现一个男人,我就可以Si心,就可以把那封信烧掉,把逗点改成句点。
五年,那个男人一直没有出现。
我一半庆幸,一半害怕。庆幸的部分很自私,不解释。害怕的部分是:如果那句幼稚的诅咒真的困住了她,那我就不只是欠她一句道歉,我是欠她五年的人生。
回台湾那天,我在机场发了「eback」,两个小时後,手抖着按了追踪请求。按完就後悔了,觉得自己像个变态。然後我等,一天,一周,一个月,请求石沉大海——後来我才知道,她把那个请求晾了整整三个月,晾成了我们之间的第一场谈判。很好,很像她。
接下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。宇安转学是巧合,我对天发誓,我原本查好的学区是隔壁那所——申请被cH0U签刷掉,补分发到她的学校,连宇安都说这是天意。天意送到门口,剩下的路我自己爬:早餐店、家长日、雨里那把她没拿的伞、球场上被丁海甯揍的那一拳。
那一拳我记到现在。不痛,但是很重。他说:喜欢一个人,就是要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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